《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互助献血是一种通过患者单位或家庭、亲友互助献血解决血液供应的无偿献血模式,是确立和倡导的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型献血模式。
有人认为病人直接输注亲属的血液最安全,事实并非如此。现代医学证明,亲属之间输血很危险,尤其是直系亲属间输注新鲜血液可能会导致发生一种严重的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这是由于有血缘关系的人体之间存在部分相同的基因,当受血者因疾病致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时,受血者体内把输入的淋巴细胞误认为自体血液而加以增殖,而把受血者的淋巴细胞当为异体而加以排斥,从而导致致命的TA-GVHD。所以,不提倡直接输亲属的血液。
通过互助献血,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互助献血为无偿献血,互助献血者本人享有《江苏省献血条例》中规定的临床用血优惠政策,即累积献血量在800ml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积献血量在800ml (含800ml)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互助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按照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互助献血者的基本条件: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不低于50公斤,女不低于45公斤;
3、经体检身体健康者。
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5、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者。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血,是生命的源泉。
爱,是生命的曙光。
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志愿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
为他人着想,捐献热血,分享生命。
输血科